当春风再度掠过伊吾河谷时,我在普法途中遇见了那棵令我驻足的胡杨。它伤痕累累的躯干斜倚着戈壁,树冠低垂的弧度里藏着千年风沙的记忆。可就在断枝处,新生的嫩枝正倔强地向天空伸展,这棵被岁月雕刻的胡杨,用残缺的躯体诠释着生命最真实的模样 —— 在废墟上重建希望,于苦难里绽放光芒。
时间是最好的见证者,也是最好的磨金石。转眼援疆一年过去了,我从初来乍到时的新奇、惴惴不安,逐渐变成了热爱、着迷,对伊吾这片土地产生了越来越深的感情,深切感受到平凡的“守护”实则不平凡,每个平凡的守护者都用朴实无华的行动,诠释着非凡的责任与担当。
第一次交流:转变状态 主动融入
2024 年 3 月,带着派出单位的信任、家人的寄托,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登上飞机,前往两千四百公里外的西域古城——哈密。这是我第一次来新疆,对新疆的印象还停留在一望无际的戈壁和沙漠,方圆百里杳无人烟,就像王维诗中所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但当我下飞机的一刹那,还是被眼前的景色给迷住了,城市的霓虹灯在闪烁,机场、高速、高铁延伸到祖国的四面八方,到处都是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繁荣景象。这一刻,我深刻体会到了“不到新疆不知中国之大”的真正含义。
我所工作的伊吾县位于新疆东北部,与蒙古毗邻,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距离哈密市有200余公里之遥,不通火车高铁,这里的法律环境和中原地区有着显著的不同。初到伊吾,我面临的不仅是地理环境的变迁,更是带来文化和工作方式的巨大差异。
我迅速投入到新的工作环境中,开始了解当地的法律实践和民族习惯,我了解全院的基本情况后,跟随院领导走访每个庭室,开展座谈交流。通过深入交流,我发现虽然条件艰苦、工作繁忙,但全院每位干警都充满了干事创业的热情。在这里,领导和同事们的热情关怀驱散了我“身处异乡”的孤独感,让我即便离家千里也倍感温暖,心中“一定要做出成绩”的念头也更加坚定。
第一次接待:竭尽所能 定分止争
援疆干部融入新环境、转变工作角色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当地群众所急所需当成工作的切入点,不当“过客”干部。因我分管立案和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我要求自己每周都要在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当事人,指导立案并解答诉讼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我深知,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更要有深厚的人文关怀和对多元文化的尊重。因此,我积极与当地的法官和工作人员交流,学习他们的审判经验和工作方法,同时也将我在中原地区的审判理念和实践经验与他们分享。
第一次接待一起涉少数民族劳务纠纷时,我连续三天下乡走访牧场,反复与当事人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履行赔偿协议。当维吾尔族牧民握着我的手连声道谢时,我深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可以跨越语言与文化的隔阂。
第一次审案:赢得信任 架起桥梁
在伊吾法院,我参与审理了多起涉及民族习惯的民事案件,这些案件往往涉及到复杂的民族关系和传统习俗,处理起来需要格外谨慎。我努力在尊重当地民族文化的同时,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记得有一次,我审理了一起因草场使用权引发的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当地的牧民,他们对于草场的使用有着深厚的情感依赖。在审理过程中,我不仅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深入了解了当地的牧民习惯。最终,通过耐心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草场的使用权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也为我在伊吾法院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逐渐意识到,作为一名援疆法官,我的工作不仅是审理案件,更是在不同文化和法律体系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一起案例就是一记警钟,一场庭审就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11月8日,我参与开庭审理了一起医疗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哈密市、伊州区、伊吾县相关单位共计100余名干部职工现场观摩庭审。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庭审是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同时也见证了一名干部是如何丧失底线,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全过程,更深刻感受到了触碰“红线”“底线”的严重后果,强化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此次庭审不仅有力打击了职务犯罪行为,也充分彰显了司法警示教育价值。
截至目前,我共开庭审理民事案件97件,结案95件,调解32件,撤诉35件,调撤率70.52%。在办理案件中重视释法析理,采用多种调解方法,努力做通当事人工作,促进社会和谐。除此之外,还担任审判长审理刑事案件5件,严格规范刑事案件审理程序,严把证据关,力争办成铁案。
第一次报告:扛起责任 务实求真
通过调查研究,我向伊吾县法院党组和哈密中院相关领导汇报,制定并试行了《伊吾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操作规程》,通过试行,效果良好,切实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面提升审判质效。通过合理调配审判团队,整合人员,向审判一线增强力量,保证一名法官配备一名书记员,书记员统一由立案庭管理,书记员从立案排期到归档跟踪管理,采取排期开庭送达由原来的一名程序管理员变为由多名书记员排期送达,集约送达,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针对初来时伊吾法院发改案件过多的不利局面,我提出“强化专业法官会议、落实阅核制、加强上下级沟通、定期点评发改案件”的建议并被采纳实行,由年初刚来的7项指标不在合理区间到年底各项指标基本趋于合理区间,提升了办案质量。提出的提升质效措施被哈密中院采纳,并被哈密中院制定《哈密两级法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36条措施》在两级法院推广,收到良好效果。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强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以师徒传承方式,手把手地传授办案技能。目前已经带出一名少数民族法官助理基本能够独立办案,培养的一名少数民族书记员也已经独立工作。
第一次授课:普及法律 呵护成长
除了审判工作,我还积极参与当地的法治教育和普法活动。我组织了多次法律讲座和普法活动,将法律知识带给了伊吾县的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通过这些活动,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规范行为的准则,更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
2024年4月17日,受伊吾县委政法委邀请,到“2024年伊吾县政法干部政治轮训班”授课,我以《刑事诉讼法》为切入点,结合当地多发的涉民生案件,为全县77名政法干警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课后,一名少数民族法官感慨道:“袁法官用案例教我们如何在民族地区实现法理情的统一,这比单纯讲法条更解渴。”随后受伊吾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到伊吾县淖毛湖镇举行升国旗仪式及进行社区法律咨询活动。
第一次校园普法活动中,我向学生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看到孩子们认真听讲、积极提问的样子,我感到无比欣慰。在联合伊吾县检察院、司法局、团委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中,我积极提供专业指导,与参赛学校老师精心挑选典型案例,并根据案例编写详细的模拟法庭脚本,确保案例贴近生活实际又具有教育意义。让同学们“沉浸式”感受庭审的细致严谨和司法力量的震撼。
结语:
暮色降临伊吾时,我在法庭外遇见一位维吾尔族老人,他捧着刚烤好的馕饼,用生硬的汉语说:“法官阿达西,热乎的,驱寒。” 那一刻,我忽然读懂了胡杨的年轮 —— 那不是简单的生命刻度,而是法治信仰与边疆大地共生共荣的见证,就像骆驼刺在冰天雪地中依然保持着生命的张力。在这个离海洋最远的地方,我们正用公正的裁判构筑新时代的绿色长城,让公平正义的种子在胡杨根系的守护下,长成参天大树,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我们的法治建设也必将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绽放出最璀璨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