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李警官了,要是没有你帮忙调解,这货款的事儿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近日,在黄田农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室内,葡萄种植户魏某某紧紧握住援疆干部李玲的手,脸上露出了舒展的笑容。与此同时,葡萄收购商武某某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一场因葡萄质量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李玲的耐心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事情要从2025年9月说起。当时,武某某从魏某某位于黄田农场三连的葡萄地收购葡萄,前后共收购九车。双方原本约定,货款总计83547元,武某某先行支付定金5000元,剩余款项待葡萄拉完后结清。然而,当魏某某在葡萄全部交付后向武某某索要剩余货款时,武某某却以收购的葡萄中存在青葡萄、无法正常销售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双方就此产生激烈争执,多次协商无果后,魏某某向黄田农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作为黄田农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兼职调解员,援疆干部李玲接到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着手处理此事。她深知,买卖合同纠纷若处理不当,不仅会损害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影响当地农产品交易的正常秩序。为了全面、准确地了解纠纷情况,李玲先是分别对魏某某和武某某进行了单独调查。
在与魏某某沟通时,魏某某表示,自己交付的九车葡萄中,青葡萄数量极少,最多仅有一吨左右,且在合理范围内,武某某以青葡萄为由拒绝付款,实则是找借口拖延。而武某某则称,拉回葡萄后发现青葡萄数量远超预期,约有三吨,导致这些葡萄难以销售,自己无法接受全额支付货款。双方各执一词,对青葡萄的数量和影响分歧较大。
为了推动纠纷妥善解决,李玲秉持公平公正、耐心细致的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她首先向双方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引导双方理性表达诉求,尊重彼此的意见。随后,针对双方争议的核心——青葡萄数量及对应的货款扣除问题,李玲结合农产品交易的实际情况,从情理和法律角度出发,向双方分析利弊。她指出,买卖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解决问题,过度纠结于青葡萄的具体数量,反而会增加时间和精力成本,不利于纠纷的快速化解。
经过李玲的反复沟通和劝说,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平复,也开始愿意作出让步。最终,在李玲的提议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青葡萄对应的货款按2000元计算,武某某在扣除2000元及已支付的5000元定金后,一次性向魏某某支付剩余货款76547元;协议签订后,双方就此事再无争议,不得再就此提起诉讼。
当双方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时,魏某某和武某某都对李玲的调解工作表示由衷感谢。魏某某说:“李警官不仅耐心听我们讲诉求,还帮我们分析问题,让我们感受到了公平和温暖。”武某某也表示:“通过这次调解,我也认识到在交易中应更及时沟通,避免产生误会,感谢李警官帮我们圆满解决了问题。”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当地农产品交易营造了和谐的环境。作为援疆干部,李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援疆使命,为促进黄田农场的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她表示,未来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更多急难愁盼问题,让援疆工作真正惠及当地百姓。
河南援疆干部 郑州市石佛强制隔离戒毒所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