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2017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第一批)中央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经哈密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讨论通过。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新财建〔2016〕354号)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2017年,自治区下达我市2017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第一批)中央专项奖补资金3775万元。具体分配金额如下:
伊州区潞新公司一矿2620万元;
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464万元;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煤矿691万元。
特此公告
哈密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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