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圆满完成自治区整改方案序号“五十七”、“六十”销号任务,根据哈密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制度》《自治区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退回涉及哈密市雅满苏磁海铁矿整改任务销号台账>的通知》要求,现对哈密市伊州区辖区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哈密市雅满苏磁海铁矿完成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按照“全部关闭,立即拆除,尽快完成生态环境恢复”的工作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保护区内哈密市雅满苏磁海铁矿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和恢复治理工作。
二、整改责任单位
哈密市委、市政府、伊州区委、区政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清理退出采矿权
根据 2018年10月22日自治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退回涉及哈密市雅满苏磁海铁矿整改任务销号台账的通知》《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第六期)》要求,按照原国土资源厅批复的《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磁海铁矿地质环境保护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新国土资地环审发〔2009〕114号)和《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磁海铁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新国土资地环审发〔2014〕38号)要求,立即清退采矿权,停止一切矿业权活动,进行环境恢复治理。于2018年12月2日至 2019 年12月13日,对磁海铁矿开采后形成的一个椭圆形露天采坑,地表东西长800米,南北宽约700米,深160米,进行采坑回填,现已完成100%。
(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责任主体单位,委托中铁十九局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环境恢复治理。完成露天采坑回填及场地平整工作,完成采坑回填总量3725万立方米,剩余废料削坡处理及场地平整治理面积1.62平方千米。2019年12月13日哈密市野骆驼自然保护区矿山企业清理退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伊州区政府和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审计、水利、林草等部门专家进行了实地验收,施工单位已按通过评审的《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磁海铁矿地质环境保护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新国土资地环审发〔2009〕114号)和《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磁海铁矿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新国土资地环审发〔2014〕38号)要求,进行了恢复治理,经验收合格。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哈密市伊州区野骆驼自然保护区矿山企业清理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共7天。
受理部门:哈密市伊州区野骆驼自然保护区矿山企业清理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02-2256343
联系地址:哈密市爱国南路4号
邮编:8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