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密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6起典型问题是:
一、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阿尔斯郎·艾买提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阿尔斯郎·艾买提担任伊州区陶家宫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回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期间,以燃油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70.1万元,其个人领取0.82万元。2016年4月,其带队赴喀什、阿克苏等地学习考察,擅自将人数由6人增加至13人(含其妻阿某),并绕道乌鲁木齐购物游玩2天,公款报销食宿、景区门票等费用6.18万元,违规变相公款旅游。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阿尔斯郎·艾买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二、伊州区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王建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6年,王建国担任哈密地区哈密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期间,以节日加班费、春节慰问干部家属等名义,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5.52万元,其个人领取0.33万元。2020年11月,王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伊州区五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艾合买提·玉努斯违规大操大办儿子生日宴问题。2020年7月13日,艾合买提·玉努斯在伊州区某餐厅违规为其子操办生日宴,宴请亲朋好友及同事200余人,收受礼金0.91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艾合买提·玉努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巴里坤县原史志办主任倪泽仑、县党史和文献研究室主任邱咏梅违规审批、报销差旅费问题。2013年至2018年,倪泽仑、邱咏梅先后担任县史志办主任期间,违规审批、报销干部职工培训伙食补助等费用1.26万元,其中倪泽仑个人违规报销0.63万元、邱咏梅个人违规报销0.56万元。2020年11月、12月,邱咏梅、倪泽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伊吾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阿不来提·阿地力,原党组副书记、局长王晓晖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阿不来提·阿地力、王晓晖分别担任伊吾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局长期间,以地质灾害防治野外补助、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验收等名义,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9.17万元,阿不来提·阿地力、王晓晖分别领取0.52万元、0.60万元。2014年至2019年,该局公务接待不规范,无公函接待564次,支付接待费28.02万元,且多次违规购买香烟共0.7万元。2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阿不来提·阿地力、王晓晖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伊吾县吐葫芦乡卫生院院长李宏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李宏担任淖毛湖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期间,以加班费、病历考核费等名义,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33.15万元,其个人领取3.53万元。2013年至2014年,该院超标准报销干部职工出差住宿费0.46万元。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李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6起典型案例,既有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旅游问题,也有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操办子女生日宴问题,有的违纪行为还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持续筑牢“不想”的思想防线,养成抵制“四风”的行动自觉,认真答好春节反“四风”的政治答卷。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靶向发力、持续用力,严抓严管、锲而不舍,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作风建设这张“金色名片”擦得越亮。(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