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援疆网
  • 援疆新闻
  • 援疆动态
  • 项目援疆
  • 产业援疆
  • 教育援疆
  • 医疗援疆
  • 文化润疆
  • 旅游援疆
  • 消费扶贫
  • 党建引领
  • 援疆风采
  • 援疆快报
河南援疆网
  • 援疆新闻
  • 援疆动态
  • 项目援疆
  • 清风豫援
  • 人才支持
  • 民族团结
  • 旅游援疆
  • 简报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清风豫援

12岁!最低刑责年龄下调!

2020年12月28日 15:55:33

微信图片_20201228160229.jpg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现行刑法作出多处修改。其中包括,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微信图片_20201228160239.jpg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

>>更多伊吾县

  • 伊吾县委领导深入公安基层单位 慰问一线民辅警伊吾县委领导深入公安基层单位 慰问一线民辅警

    在第五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来临之际,伊吾县委书记彭鹏,县委副书记、河 【详情】

  • 平顶山市、伊吾县两地检察院召开三年援疆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平顶山市、伊吾县两地检察院召开三年援疆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

    2025年1月9日,伊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代理检察长郑海龙主持 【详情】

  • “红色伊吾”绘就同心逐梦新画卷——伊吾县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红色伊吾”绘就同心逐梦新画卷——伊吾县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1月26日,伊吾县文化馆木卡姆培训班汇报演出在县文化活动中心举办 【详情】

援疆风采

  • 孙涛看望慰问援疆干部人才
    孙涛看望慰问援疆干部人才
  • 河南省党政代表团赴新疆考察调研
    河南省党政代表团赴新疆考察调研
  • 河南援疆前指召开党委会
     河南援疆前指召开党委会
  • 中原院士专家哈密行座谈会召开
    中原院士专家哈密行座谈会召开
  • 网站简介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6-2024 HNDXRMT.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大象融媒体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豫ICP备18015758号-11 企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众旺路52号 固定电话:0371-87579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