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5日至6月25日,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市委党校、老干部局、直属机关工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市发改委、工信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科协共11个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团委、妇联4个党组织开展了“机动式”巡察;对市水利局、民政局、林草局3个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9月3日至5日,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并按规定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处理。现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公布如下: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履行人大机关党组职能责任不到位,部分工作委员会监督职能弱化,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质量不高。联系人大代表不紧密,部分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少,作用发挥不明显。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有的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弱,提交的议案建议质量不高。思想建设抓得不实。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差旅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个别干部长期病假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报备手续。部分调研搞形式、做虚功,存在形式主义。机关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权责划分不明确,决策事项范围界定不清。机关党建工作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换届选举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查找廉政风险点未做到全覆盖,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市政协机关党组
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能力与新时代政协工作要求有差距。参政议政能力不足,部分提案可操作性不强,调研报告质量不高。组织学习培训效果不佳,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有待加强。开展大团结大联合工作滞后,2019年未按要求开展界别协商活动。筹办会议存在组织协调不力、会议质效不高等问题。理论学习流于形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会议补助和绩效奖等。财务管理不规范。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紧,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执行不严格,换届选举和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听之任之,以案促改工作抓得不实。
市委老干部局
开展离退休干部工作质量不高,了解掌握离退休干部思想动态不够,未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具体办法。定期联系老干部不到位,思想政治引领不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不规范,未细化走访慰问制度。离退休干部活动和学习阵地缺失。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重痕迹轻实效。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报销慰问票据未附对象名单,白条支出费用。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支部班子不健全,违规接收和发展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程序不规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市委发改委党组
履行发改委职能责任不到位,运筹谋划智囊作用欠缺,在推动经济发展全局上谋大事、抓大事的意识和能力不足。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调查研究不深,在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不高、产业结构和能耗结构偏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不够等方面,很少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研究不到位,项目储备不足、质量不高,对项目申报把关不严、督促落实不力。疫情防控物资管理不规范,落实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工作打折扣。对煤矿企业超能力生产问题整改不坚决。跟踪落实扶贫资金不力,帮扶不到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经纪律等方面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不严,能评审查走形式,对下属单位失管漏管,个别干部违规领取专家评审费、兼职取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党建工作抓得不紧,干部管理宽松软,作风不严不实,档案管理一塌糊涂。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规违纪问题多发。
市总工会党组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部署要求不深入,推进“服务型”工会、团结引领职工群众的能力不强,未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吸引和组织职工开展文化活动重要阵地的作用。深化工会改革不到位,对“强三性、去四化”内涵把握不准,指导非公企业工会改革不平衡,有些企业工会形同虚设,缺乏内生动力。思想建设抓得不牢,理论学习不深入。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存在漏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差旅费,超标准公务接待,私车公养。存在套取挪用资金、虚列开支等违纪违规问题。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议事程序不规范。党建工作抓得不紧,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干部选拔聘任不严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务公开不及时。
市水利局党组
上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第一责任人”责任缺位,责任分解不细,整改措施不具体,存在形式整改、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等问题。贯彻落实深化水利改革部署要求有差距,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红线指标不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措施不到位。没有深刻汲取“7·31”射月沟水库溃坝教训,落实水库安全隐患整治部署要求不到位,对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处置力度不大,未按要求审核所管辖水库的监测预报预警方案、运行调度方案和应急抢险方案,水库预警存在漏洞。指导监督水利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不到位,施工重大变更未经上级批复同意。已完工水利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竣工验收,占比达到84%。水资源费收缴管理不力。队伍管理不严,存在违规注册监理工程师、“挂证”取酬、验收工程项目等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对下属单位监管缺位,财务管理混乱。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不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话提醒不够,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