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2月18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对口援疆协作暨产销对接会以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区社”)以产业援疆、消费援疆为重要抓手,着力拓宽新疆农产品销售渠道,带动农牧民持续增收。2024年,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地党委政府和援疆指挥部的大力支持下,全国供销系统自建新疆农产品销售专区(柜)3553个,累计建设6577个,销售新疆农产品143万吨。
一、加强顶层设计,实现供销合作新突破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区社主要负责同志专程前往总社主动汇报,利用参加总社各类会议的时机,反复与总社领导当面沟通,统筹协调全国供销系统的商超、网点、市场等资源,加快推进新疆果品销售专区(柜)建设。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区社印发《关于发挥援疆机制作用 加强基层建设 推动产销对接的指导意见》,推动全国供销系统与新疆建立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拓宽新疆农产品销售渠道。三是创新合作方式。指导全疆12个地级社和46个县级社加强与援疆省市供销合作社的对接,建立新疆优质农产品流通新渠道。专程赴没有对口援疆任务四川省考察调研,与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引领带动巴州、阿克苏地区供销合作社分别与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所属老邻居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和棉麻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协议,为其供应5000余万元农产品;乌鲁木齐市供销合作社在西安市自建4个新疆农产品专区(柜),开辟了与非援疆省市供销合作社的合作新模式。
二、深化协作交流,实现系统援疆工作新提升
一是深入工作对接。区社邀请江苏、四川、山东、上海等23家省级、市级供销合作社前往受援地考察调研,在外销平台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给予帮扶。先后与湖南、福建、四川等14个省级、市级供销合作社和企业签订了1.77亿元的购销合同和13份战略合作、采购协议,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二是争取多方支持。督促各地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援疆前指和对口援疆省市供销合作社的援疆项目资金近6100万元,用于农副产品外销平台建设等12个项目。同时,若羌县供销社与上海市供销总社社属企业上海供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若羌红枣”采购合同。三是加强人才交流。区社积极对接江苏、河南、西安等5家省、市级供销合作社,加强在新型农产品经纪人、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培训交流1000人次。
三、聚焦主责主业,实现农产品销售新增长
一是拓展营销网点。2024年,全区供销系统争取19个援疆省市和2个非援疆省市自建新疆果品销售专区(柜)166个,超出年初目标任务119个,累计销售新疆农产品近60万吨,销售额48.77亿元;2024年全区供销系统销售农产品259.3亿元。二是加大产销对接。区社积极组织全系统近100余家优质农产品供应商参加在山西省举办的2024“京津冀晋蒙新”名优农产品供销大集、在浙江省举办的优质品牌农产品秋季选品会暨金秋消费帮扶活动等产销对接活动10余场,现场销售近200万元,签订购销合同1.36亿元。三是扩大品牌推介。培育56家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商,创建各类品牌62个,其中区域公共品牌12个。2024年推选阿克苏地区柯坪县区域公共品牌“柯小驼”典型案例,成功入选《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案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