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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实践|乌鲁木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 跟踪问效严防一发了之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0-12-09 15: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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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针对水磨沟区某单位干部张某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专用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有关问题,向该单位党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党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公务用车专用卡使用情况,健全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监督机制,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强化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在监督执纪中发现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治未病、筑防线,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37件、监察建议书154件。

不久前,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重新启用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获得了市民的一致好评。这是该区纪委监委运用监察建议书疏淤堵漏的实践。据了解,一个月前米东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称相关部门不作为,消费者遇到问题举报无门。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发现,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只有1部投诉电话和4名工作人员。整改后,该局重新启用了4个市场监管所,并增加接听投诉电话的工作人员,有效畅通了消费者反映问题的渠道。

“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向发案单位指出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管理性漏洞,是防范廉政风险,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效方式。”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日前,乌鲁木齐市晚报集团召开专项整改会议,对纪律检查建议书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深入剖析,并制定整改措施。会议中,该集团党委书记表示:“我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问题根源,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据介绍,该集团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向党委班子成员违规发放燃油补贴,在市委巡察后才停止。目前,该集团已完善相关财务制度,相关人员已将5年间违规发放的补贴如数退还。

为防止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市纪委监委还明确,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函复整改报告并落实整改措施,归口监督部门将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按规定时间整改和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严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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