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哈密市工作动员会在哈密市召开。融媒体中心记者 普拉提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更大力度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哈密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6月3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哈密市工作动员会在哈密市召开,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佟瑞清、副组长叶尔肯·托呼达尔汗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哈密市委书记孙涛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哈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文郁主持。
佟瑞清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和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和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开展了两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反馈了督察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取得了积极成效。
叶尔肯·托呼达尔汗强调,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哈密市,重点督察哈密市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情况;国家、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有关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生态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以及整治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问题立案、查处、移交、审判、执行等环节非法干预,以及不予配合等情况;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12个方面内容。在督察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检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孙涛指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对哈密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有力推动和促进哈密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孙涛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督察的政治性和严肃性,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主动接受督察,坚决配合督察、全力支持督察。孙涛强调,要以问题整改为动力,对督察组发现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生态环境保护失职失责的情况,将依法依规依纪查处,严肃问责,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取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成效,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推动哈密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会上,孙涛就做好督察配合、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哈密市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会议,哈密市人大和政协有关领导、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列席会议。各区县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20天。督察进驻期间(2023年6月1日-6月2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02-2201590,专门邮政信箱:新疆哈密市A015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上午10:00-下午22:00。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哈密市及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