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好不容易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同意调解,但当事人总是因为时间、地域等缘由限制,无法按照约定参加调解。这种情况怎么办?
近日,河南法院援疆法官、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郝占峰因案施策,运用“异步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解决了上述难题。
案件开庭时,因没有书面合同,某企业作为被告提出了原告主体资格、施工管理费、税费负担、工程款金额等几方面抗辩意见,而原告认为对方几年来长期拖延付款,提出的意见纯粹是为了继续浪费时间,双方争议较大,当庭未能调解成功。 承办法官在庭后又多次和双方进行沟通,矛盾分歧还是无法消除,双方均表示法院只管判决就好,他们不服还要继续上诉、申请再审,关于税费抵扣、相关损失问题,他们还要另行起诉。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法官一边准备文书,一边仍不放弃做双方工作,想劝解双方不要把精力和时间消耗到诉讼上。 一天,法官突然得知另一起涉及该企业的案件被驳回申请,就再次询问该企业是否还有意愿调解。律师征求企业意见后表示可以调解,但是具体内容双方还是有分歧,而且双方相距数千公里,企业在和田,律师在北京,双方的律师不是在出差就是在开庭,既无法长途跋涉“面对面”调解,又无法及时电话沟通。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法官创建了一个微信群,将各方当事人拉进此群,哪一方有时间就在群里发表意见,发送协议草稿,对方修改后再适时发送到群里,法官也对协议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 “大家是否同意本群聊天记录作为调解记录?不再制作纸质笔录,将以适当方式附卷备查,最终协议不再签字,以当事人、代理人同意为准即生效,本院将据此制作调解书以电子方式发给各方。是否同意?请逐一发言。”法官郝占峰在微信群里打出这样一段话。随后各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眼看着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到了,法官又在群里发言:“双方都履行完毕了吧?”互负义务的双方均表示已经履行完毕。 经过十数日的不断交换意见,调解协议数易其稿,各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最终履行完毕各自义务。该起当事人、代理律师跨越数千公里、延宕数年的实际施工人与挂靠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终于案结事了。
什么是“异步调解”?异步调解是一种在线调解方式,允许当事人和法官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参与调解,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了“零距离”沟通。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当事人动辄数百、数千公里的跋涉之苦,也有效防止了一案结、数案生。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院庭长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切实践行 “如我在诉”理念,创新调解方式,提升调解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