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首要职责,认真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力量不足、监督发散、业务不精等难题,加强对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推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紧盯基层微权力,广泛调研建立清单。于田县纪委监委采取“1+1+1”模式,协助县委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第一个“1”,是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开展一次全覆盖走访调研。2020年,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深入县直职能部门、所指导联系的乡镇(街道),围绕各部门各单位的权力范围、机制运行现状、存在突出问题等进行摸排梳理,开展实地调研5场次,梳理问题11条,为建立“小微权力”清单提供依据。第二个“1”,是组织召开一次多层级座谈会。组织县直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坚持问题导向,对清单内容再研究再探讨,推动确定清单事项,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形成全县“小微权力”清单。最后一个“1”,是分条块征求一次意见。坚持科学、规范、合理原则,以职责是否明确,程序是否实用,操作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符合群众需求等方面为重点,向县直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征集“小微权力”清单意见建议,收集建设性意见建议16条,最终确定全县“小微权力”清单72项内容。
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公开透明。制定权力清单后,于田县纪委监委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清单事项要求绘制“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由县直职能部门牵头,绘制本系统、本领域“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后,征求涉及“小微权力”相关责任单位意见建议;收集意见建议进行修订,并下发各乡镇(街道)再次征求意见,确保流程图符合实际,操作性强。流程图图文并茂、维吾尔语与汉语同步,让基层干部群众直观了解工作流程具体事项。全县共形成村(社区)“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试行稿)74幅,通过电子屏幕、公示栏、短信、微信等方式广泛公开各事项办理流程、受理条件、承办部门、所需手续、办理时限等,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让基层“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建立监督联络站,延伸监督触角到“神经末梢”。为在更大范围内整合监督力量,从源头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于田县将全县654名村级监察信息员进行编组,统筹村(社区)党支部纪检委员等力量,以4个村为一个片区组成监督联络站,由乡镇(街道)纪检干部担任片区组长,监督村(社区)重大决策、集体“三资”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运行情况。截至目前,全县218个行政村共划分为59个片区建立联络站,开展交叉检查60余次,发现问题线索204条。其中,有价值问题线索121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6条,立案5件,83条立查立改问题已督促整改完毕。2020年,全县各乡镇(街道)组织召开退赔大会11场次,向群众退赔资金53万余元。同时,派出21名监察专员到各村(社区)开展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并立案7件,追缴资金77万余元。持续巩固拓展基层“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成果,为基层权力运行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