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密市伊州区干部李某到区纪委监委主动投案。饱受心理煎熬的他对接待的工作人员坦露心迹:“每当听说有干部特别是熟人因为违纪违法被查,我就担心自己的明天和他们一样,与其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不如尽早认清形势,争取宽大处理”。
李某曾是一名踏实干事、吃苦耐劳的干部,在组织的培养下,逐步走上领导岗位。2016年,在担任某乡党委书记期间,结识了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赵六(化名)。随着两人关系的进一步深入,赵六向李某提出想要承揽一些该乡工程项目、请求帮助解决工程欠款等事项,并以试驾李某新车为由,在其车内放了5万元现金。
“当我发现车内现金时,我很清楚这个钱不能拿。我先后2次打电话让他赶紧把钱拿走,但他都没有来,钱就一直在我这里放着,后来时间长了我们谁也没再提这事。其实我也不是完全丧失了是非对错的判断能力,心底也有对纪法的敬畏,但在诱惑面前,贪婪和侥幸战胜了理智。”回忆到这里,李某后悔不已。鉴于李某主动投案,如实向组织交代违纪违法事实,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理,伊州区纪委监委按照第三种形态给予李某党纪政务处分。
促成李某主动投案,离不开高压反腐形成的强力震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释放越往后执纪执法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1-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67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7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人。同时,坚持标本兼治,开展政治关爱谈话、蹲点式调研,发挥惩治震慑、教育引导作用,促使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抛弃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选择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投案、说清问题。今年已有5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25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政策感召也是促使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思想转变的重要原因。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鼓励主动投案政策的学习宣传,持续释放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分的积极信号,促使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走出主动投案这一步。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坚持因案制宜、因人因事施策,结合主动投案人员身心状态、家庭状况、交代问题等情况进行分类研判,把握各个环节的谈话重点和谈话方式,通过运用党章党规党纪、理想信念宗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使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认识到,只有积极主动交代问题才是自我救赎的正确选择。
惩治不是最终目的,严格要求和教育挽救干部才是根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政治机关职责定位,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群众口碑等因素,宽严相济作出处理,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分。今年1-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1659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处置1546人次,占到93.2%。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就必须在严厉惩治、强化震慑的同时,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抓好案件警示教育,使治标与治本同向发力、一体贯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向案发单位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79份,制发以案促改通知书71份,督促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60场次,受教育人数1.9万余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和触动,唤醒初心和使命,使心存侥幸者回到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正道上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强化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消除违纪违法人员侥幸心理,推动形成从‘高压态势’到‘主动投案’再到‘净化生态’的良性循环,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实现案件查办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