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是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更加准确地把握新时代新阶段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更加坚定地把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做到令行禁止作为首要任务,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主题主线,更加精准有效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两次会议精神落实落细。
“新疆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将开设“抓落实 见行动”栏目,推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贯彻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敬请关注!
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
增强监督质效 提升治理效能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突出政治监督。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把党中央关心关注的事、强调的事作为我们监督的重点,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得到完整准确贯彻落实。当前,要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开展政治监督,牢牢盯紧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坚定坚决、及时到位。
强化日常监督。要紧盯关键领域和重要岗位的权力运行,突出“关键少数”,作为监督检查室,要在同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的贯通协同上多思多谋,发挥“四项监督”的叠加效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通过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盯住整改,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有力维护制度权威、强化制度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驻自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强化政治担当
提升国有企业监督治理效能
我们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督促创新监督方式,推进专责监督同其他各类监督融通融合,增强监督合力,做到监督常在。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监督党组织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督促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实现对全体党员的监督。通过监督“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达到“四两拨千斤”效果,督促企业党组织发挥党内监督作用,主动监督每一个党员、每一个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二是把监督工作抓实抓具体。重点查看企业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通过对企业党组织专题研究落实举措、从严治党管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等,从政治上审示和把握被监督单位履职尽责情况,推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完整准确贯彻执行。
三是推进日常监督常态化。综合运用列席党委会议、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开展问责,以及督促巡视整改、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监督方法,不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的日常监督,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监督治理效能。
昌吉州纪委监委
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监督体系
不断提升全州纪检监察工作
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昌吉州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着力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业务链贯通的制度体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坚持上下贯通,完善制度体系。统筹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严格对标对表中央及自治区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全面查找总结机制梗阻、制度漏洞、实践问题、工作创新,与时俱进补短板、填空白、强弱项,科学确定“1+6+N”的制度建设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工作程序。在监督检查方面,制定“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意见等9项制度;在审查调查方面,制定指定管辖办法等23项制度;在内部监督方面,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十严禁”等18项制度,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业务链贯通的制度体系。
强化制度执行,提升工作质效。通过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畅通制度执行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推动纪律法律双施双守,“四种形态”在执纪执法中贯通使用,消化存量、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