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建立任务清单、整改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及时‘清零’,如期完成整改工作。”近日,哈密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分别向市委第八轮巡察的4家被监督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制发工作提醒单,督促落实、跟踪问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推进。
今年以来,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纳入派驻监督重要内容,通过召开整改推进会、制发整改工作提醒单、主动约谈等形式,推动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把巡察整改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对标巡察整改时间表、“路线图”,督促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全面梳理整改任务,深挖问题根源,细化完善整改方案。与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对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报告进行“三方会审”、严格把关,针对存在的措施不实、标准不高、效果不好、力度不够等方面问题,提出修改意见56条,推动反馈意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针对整改落实情况,该派驻纪检监察组有效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对巡察整改措施、整改进度、整改质量,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坚持时间倒逼、任务倒逼、责任倒逼,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对照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对整改清单“逐条过堂”,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交账,责任不落实不罢休,推进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整改中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举一反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自查自纠,4家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报销差旅费等24万余元,有力有效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约谈相关党组(党委)负责人6人,责令限期纠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日常监督,督促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党委)驰而不息抓好巡察整改,推动整改工作往深处走、往细处落、往实里做,确保整改成效明显,力促整改标本兼治。”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